按照山西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高校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晋巡发(2021) 145号)、《太原学院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太院党字〔2021〕55号)等精神,为高质量推动学校第一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12月29日下午,我校在汾东校区会议中心二楼报告厅召开校党委巡察动员部署会,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郝勇东作动员讲话。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全体人员,被巡察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巡察工作人才库全体人员,职能部门、教学系部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上,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晓谦宣读本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党委副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康晓红宣布本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决定。
郝勇东强调,做好校内巡察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巡察要义。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二要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开展巡察。巡察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定位、紧盯关键环节、敢于担当作为。三要严明巡察纪律,做好同题共答。被巡察党组织既是巡察监督对象,也是巡察参与主体,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融入巡察全过程。巡察工作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同频共振同向聚合。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要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在整改上发力,强化成果运用。
会前,省委巡视办三处处长张志强同志以“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为题,从“我党巡视(巡察)制度沿革”、“政治巡视(巡察)需要把握的重点”、“如何有效运用巡视(巡察)方式方法做好现场巡视(巡察)”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